名詞可以分為專有名詞(Proper Nouns)和普通名詞 (Common Nouns),專有名詞是某個(些)人,地方,機構(gòu)等專有的名稱,如Beijing,China等。普通名詞是一類人或東西或是一個抽象概念的名詞,如:book,sadness等。普通名詞又可分為下面四類:
1)個體名詞(Individual Nouns):表示某類人或東西中的個體,如:gun。
2)集體名詞(Collective Nouns):表示若干個個體組成的集合體,如:family。
3)物質(zhì)名詞(Material Nouns):表示無法分為個體的實物,如:air。本文
4)抽象名詞(Abstract Nouns):表示動作、狀態(tài)、品質(zhì)、感情等抽象概念,如:work。
個體名詞和集體名詞可以用數(shù)目來計算,稱為可數(shù)名詞(Countable Nouns),物質(zhì)名詞和抽象名詞一般無法用數(shù)目計算,稱為不可數(shù)名詞(Uncountable Nouns)。歸納一下,名詞的分類可以下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