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The shock brigade burned the earth and got to the appointed position in 30 minutes.
原 譯:
那突擊隊在地上放了一把火,在30分鐘內(nèi)趕到了指定陣地。
辨 析:
從字面看,burn the earth是“燒地”,原譯者加了一點工,譯成了“在地上放了一把火”。不錯,從行文角度看,“在地上放了一把火”比“燒地”要通順得多。但是譯文文字的調(diào)整或潤色應該建立在正確表達原文意思的基礎上,否則會“越描越黑”。從語言的角度看,一個句子一般表示一個意思,如果一句話中包含兩個(或更多)信息,這些信息之間一定有密切的聯(lián)系。原譯中前半句“放火燒地”和后半句“趕陣地”卻看不出有任何邏輯聯(lián)系,前后不連貫。一個合格的譯者應該考慮到句子的連貫和邏輯性,并以此檢查自己的譯文。
burn the earth是一個成語,源自美國英語,意思為“全速前進”、“(駕車)疾駛”、“奔馳”或“拼命快跑”。據(jù)說是因為人快跑或車疾駛時會揚起大團的塵土,猶如地下著火冒出的濃煙,很形象。這一成語還有許多變體,如burn the breeze,burn the wind,burn the highway,burn the pavement,都是出自同一個形象的比喻。又如:Seeing the police car chasing him was burning the highway, he jumped out of his car and rolled down the slope.(看到追蹤他的警車飛馳,他跳出汽車從山坡上滾了下去。)
也許是因為這條成語不常用,所以在《英漢大詞典》、《新英漢詞典》等許多詞典上都查不到,但是,翻譯時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多查幾本詞典(專門從事翻譯的人則應該備有足夠的詞典),不能馬馬乎乎照字面譯或自己亂猜。遇到成語可以查一下專門的習語詞典,比如《當代英語習語大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和《英語習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里都收有這條習語。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確切地說,in 30 minutes不是“30分鐘內(nèi)”,而是“30分鐘后”,前面的“在”字則完全可以省略。原句可譯為:突擊隊火速前進,30分鐘后趕到了指定的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