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防患于未然
【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 下。 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現(xiàn)代漢語】
事物穩(wěn)定時就容易掌握,事物還沒有出現(xiàn)變化的跡象時,容易打主意。事物脆弱時容易分解,事物還微小時,容易打散。要在事情還沒有發(fā)生變化時就把它做好,要在混亂還沒有產生時就把它治理好,合抱的大樹,是從細小的萌芽生長起來的;九層的高臺,是從一筐筐土開始堆積而成的;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的。(硬要去)做,就必然會遭到失敗;(緊緊)抓住不放,就必將會遭受損失。因此有“道”的圣人不(輕易)做,所以就沒有失敗;不抓著不放,聽以沒有損失。
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的時候就失敗。(如果)在事情要完成的時候也能象事情開始時那樣謹慎,就不會有失敗的事情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所向往的事,是別人所不向往的。(他)不看重那些稀罕的財物;他的學習就是不學什么;改正眾人的錯誤,用(上述原則)輔助萬物自然發(fā)展,不敢輕率去做。
【英譯】
That which is at rest is easily kept hold of; before a thing has given indications of its presence, it is easy to take measures against it; that which is brittle is easily broken; that which is very small is easily dispersed. Action should be taken before a thing has made its appearance; order should be secured before disorder has begun.
The tree which fills the arms grew from the tiniest sprout; the tower of nine storeys rose from a (small) heap of earth; the journey of a thousand li commenced with a single step.
He who acts (with an ulterior purpose) does harm; he who takes hold of a thing (in the same way) loses his hold. The sage does not act (so), and therefore does no harm; he does not lay hold (so), and therefore does not lose his bold. (But) people in their conduct of affairs are constantly ruining them when they are on the eve of success. If they were careful at the end, as (they should be) at the beginning, they would not so ruin them.
Therefore the sage desires what (other men) do not desire, and does not prize things difficult to get; he learns what (other men) do not learn, and turns back to what the multitude of men have passed by.
Thus he helps the natural development of all things, and does not dare to act (with an ulterior purpose of his own).
【備注】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
泮:通“判”,分解、分裂的意思。
國家安定的時候,社會秩序易于維持,社會未出現(xiàn)混亂征兆的時候,易于謀求預防措施。脆弱的東西容易破碎,細微的東西容易失散。社會弊端尚未形成的時候要有防范意識,一旦發(fā)現(xiàn)征兆就應及時地把它們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黃帝內經(jīng)》上說:“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夫病以成而后藥之,亂以成而后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這和老子所說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
這一節(jié),強調圣人之治的重點在于認識并遵循自然規(guī)律,防患于未然。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抱粗的大樹,生長于細小的嫩芽;九層的高臺,是由一筐土一筐土堆筑起來的;千里遠的行程,是一步一步走過來的。
這里列舉三個具體事例,說明一切事物的發(fā)展變化都有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求質變而不注重量的積累是不切實際的。
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
為者,主觀妄為而不顧客觀規(guī)律的人;執(zhí)者,執(zhí)著于自我使自我居于支配地位的人。 主觀妄為而不顧客觀規(guī)律的必然失敗,執(zhí)著于自我使自我居于支配地位的必然失去支配地位。因此,圣人始終遵循客觀規(guī)律而為,所以沒有失敗;始終不使自我居于支配地位,所以沒有喪失。
這一節(jié),從正反兩方面說明了順其自然的重要性。人是大自然的產物,應當接受自然規(guī)律的主宰。如果不能自覺遵循客觀規(guī)律,卻執(zhí)著于自我而妄作妄為,必然要遭到懲罰。
民之從事,常以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人們從事于某一項事業(yè),常常在接近成功的時候遭受失敗,其根本原因在于他們不能遵循自然規(guī)律,而是心存自我,心存名利,心存狂妄。如果在其接近成功的時候仍能保持舉事之初的謹慎,就不會有失敗了。如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往往在接近成功的時候遭到失敗,病根就在于那些領袖人物當革命臨近成功的時候思想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轉化。舉事之初,他們懷著對統(tǒng)治階級的無比仇恨和對勞苦大眾的無比同情而高舉義旗,旨在為窮人打天下。革命既將成功的時候,他們卻迫不及待地享受勝利果實,以至內部之間爭權奪利,導致革命失敗。如李自成、洪秀全之流,倘若他們能夠慎終如始并擺正自己與人民、與國家的利害關系,就不會出現(xiàn)失敗的命運了。
這一節(jié)說明慎終如始的重要性,強調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大道。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圣人所欲,為真樸之欲,常人所欲為自我名利之欲。圣人之欲在內,常人之欲在外。欲望在內的不貴身外之物卻能保全自我,欲望在外的求名求利卻禍患不離自我。圣人所學為大道之學,目的在于返樸歸真;眾人所學為名利之學,目的在于升官、發(fā)財。圣人不學眾人所學,是因為大道之學利人利己,扭轉、避免了眾人所學中的過失。眾人所學損人利己,最終人己倶損。大道之學在于掌握世界的本質規(guī)律,用以輔助萬物因循自然規(guī)律,而決不敢違背自然規(guī)律去妄作妄為。輔:輔助。一個“輔”字表明人是具有能動性的。人與自然是對立統(tǒng)一的,承受著自然界作用的人,并非單純消極地適應自然,完全有能力去把握和利用自然規(guī)律,從而能動地輔助萬物,利用萬物,充分享用大自然饋贈給人和人類社會生存和發(fā)展所需要的一切財富。但是,人的能動作用決不能脫離自然規(guī)律的軌道去任意發(fā)揮,否則,勢必遭到大自然的報復和懲罰。
這一節(jié)說明圣人所欲、所學都是合乎大道的,常人所學則是偏離大道的。
本章論述了人與自然、社會的關系。人是屬于大自然的,大自然的發(fā)展是有規(guī)律的,規(guī)律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人具有能動性,可以認識和利用自然規(guī)律。人的自身實踐活動及社會實踐活動只有尊重自然規(guī)律,才能獲得與大自然的和諧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