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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 Me to Church (2015年度第57屆格萊美音樂獎)_第57屆格萊美頒獎盛典_騰訊視頻
他就是來自愛爾蘭的 Hozier,國內常常翻譯為“霍齊爾”。
雖然看起來像古董級的80后,但他其實是90年3月出生的。(白人的顯老程度真的沒得說)
上面這首就是他最出名的一首歌 Take Me to Church,也是他2014年在維密秀的秀場上演唱的歌曲。
不過這首歌的出名也不光是因為維密秀,它的歌詞也功不可沒,包括英大在內的不少歌迷都是因為這首歌的歌詞才粉上這個歌手的。
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應該就是這句:
I was born sick but I love it.
我生來就格格不入,但我至死不悔。
這種類型的基調也貫穿了 Hozier 大部分的歌曲,換句話說,也就是非常“不主旋律”,你懂的。
他的音樂風格深受靈魂樂(soul music)和布魯斯(blues)影響,因此大部分的歌都或多或少地透著一種莊嚴和空靈感。
這一點和他的家庭背景也有關系:
Hozier grew up with an appreciation for traditional Irish music, but blues was the soundtrack in his home. His dad played the blues in Dublin when Hozier was a kid, and he followed in his footsteps as a music student at Trinity College before dropping out to record the demos that would eventually lead to his big break.
雖然他在成長過程中一直喜歡愛爾蘭的傳統音樂,但布魯斯音樂才是他們家的主旋律。當霍齊爾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爸爸就是都柏林的一位布魯斯音樂人。而他則跟隨父親的腳步進入都柏林三一學院學習音樂。不過之后他又退學了,退學之后他錄制了一些樣歌,而正是這些樣歌讓他在之后成名了。
然后,剛剛也說了,他的歌真的很不主流。
所以,其實他自己都沒有預料到 Take Me to Church 居然能火起來,這首歌不管是在宗教、政治、社會禮俗方面都有不少叛逆的地方。
他自己曾說:覺得所有事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帶有政治目的的。
而各種政治隱喻(political metaphor)也正是他的一大靈感來源。
如果你對英語世界的文化有一些了解,英語又足夠好的話,通常能在他的歌里聽到不少深度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