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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認識伴娘
伴娘這兩個字,來美以前是很模糊的,臺灣傳統(tǒng)的婚禮都是新郎到新娘家迎娶,夫家敬拜過祖先、公婆后,婚禮便算結束,然后就是戶外搭棚請客或是到飯店開席,不需要什么伴娘的。
來美后才知真有伴娘這一回事。美式婚禮是走向紅地毯的另一端,等在另一端的人除了新郎外,還有伴郎;從這一端走向另一端的人除了新娘外,還有伴娘。
美國人對伴郎與伴娘是很重視的,都是新郎與新娘慎重的選擇,是他們最好的朋友,被選上的人也會視為榮耀,否則伴郎怎會是Best Man,伴娘怎會叫Maid of Honor呢?我卻在沒有弄清楚伴娘定義之前,就胡里胡涂地當了兩次伴娘。
第一次當伴娘,我剛到中西部念書,在麥當勞吃午餐,隔幾桌是我在團契認識的一個女孩L,與她并不熟,我是新生,她是老生,我們只偶爾在團契碰個面。 L正與朋友討論她的婚禮,談到伴娘時,L說她有位外甥女可以當她的伴娘,那時伴娘流行至少要有兩位,L的朋友不是已婚就是當日不方便(其實結過婚的人也可 以,叫Matron of Honor,當時竟沒有人知道!)正在煩惱不知找誰時,有人看到我,問她為什么不干脆請我呢?L大概也急了,饑不擇食,問我那天是否有空,我一說有空,一 切便成定局了。
第二次當伴娘是原來的伴娘之一突然有事不能參加婚禮了,臨時找我遞補上去,還好我跟新娘很熟,雖不是她的第一人選,這次當伴娘算是合理了些。
輪到我自己結婚時,我對伴娘的定義依舊沒有什么概念?;槎Y訂在期末考后,地點是新郎念書的東部。新郎特地飛來中西部幫我打包行李,然后一起飛回東 岸,隔天便是婚禮。我倆都是學生,加上我這個新娘子除了要搭飛機趕婚禮外,就只有老哥一人來把我“給人”,于是婚禮由新郎的父母提前來美幫忙。我那好心的 婆家不只幫我準備新娘禮服,而且連伴娘都幫我選好了,伴娘是我未來嫂嫂的妹妹,那時,我與伴娘并不熟,但人家說結婚要有伴娘,我就入境隨俗了,管她熟或不 熟。
結婚多年后才知美國人眼中伴娘的重要性,要當伴娘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須是新娘最看重、最要好的親友才會被選上,而被選上的人也都視為榮譽,絕不會像我當伴娘或選伴娘一樣,有人充數就可以了。
盡管以前兩次當伴娘,與新娘不是很熟或不是人家的第一人選,而婚禮后我們也不曾再見面或難再見面了,卻因為我是對方婚禮的伴娘,我相信我們都不會忘記彼此才是,有意或無意,我們都在彼此的生命里占過一次舉足輕重的角色。
至于我的伴娘,我對她很感激,也很難忘,因此成為很好的朋友。當初她確實是被抓來當公差的,婚禮那天,比我還緊張,不只走錯了走道,圣壇前,頭都不敢抬起來,垂得比我還低,緊張到她自己什么時候掉了一只耳環(huán)都不知道。
這種草率不按牌理出牌的事件,是我們十多年前“土”學生舉行“洋”婚禮所擺出來的烏龍,現在的留學生西化得早,應該不會像我們那么土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