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各大媒體中時常能看到諸如“撞衫”、“撞臉”等新詞匯。這樣的新用法想必與早已出現(xiàn)的“撞車”一詞不無關系。根據(jù)《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撞車”原先做名詞用,指古時攻城或守城的器械,到了后來才開始表示“車輛相撞”的意思。
至于“撞車”的動詞意思是什么時候才出現(xiàn)的,現(xiàn)在尚無定論,但早期的一些雙語詞典為我們提供一些蛛絲馬跡。1931年由澳大利亞傳教士馬守真編寫的《漢英辭典》在“撞”字條下只收錄了諸如“撞倒”、“撞破”、“撞見”、“撞鐘”、“撞鬼”等合成詞,而沒有記載“撞車”的用法。在1950年由鄭易里先生編寫的《英華大辭典》中,英語中與“撞”對應的crash條下也未見“撞車”的身影,而只有“(汽車)碰破,撞壞”之類的字眼。到了1975年,文革期間編寫完成的《新英漢詞典》在crash條下設置了這么一個例證——“a car crash汽車撞車事故”,由此可見“撞車”的用法早已被確立。到了后來,“撞車”還衍生出一個喻義,即“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活動安排在同一時間或地點而沖突”。而正是由于這一喻義才有了如今“撞衫”、“撞臉”滿天飛的現(xiàn)象。那么這類詞又該怎么翻譯呢?
上網(wǎng)一查,倒是找到“撞衫”的幾種翻譯:第一種為fashion faux pas;第二種是outfit clash;第三種則是bump against a shirt。第一種翻譯顯然太過籠統(tǒng),因為源自法語的faux pas泛指“失態(tài)”或“失禮”。第二種譯法在網(wǎng)上雖然也能找到一些例子,不過它們絕大多數(shù)與中國相關,所以這很有可能也是一種中國式譯法。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outfit(在特定場合穿的一套衣服)一詞在詞義上似乎與“衫”不能完全匹配,而且clash的用法也值得商榷。的確,clash有時能與表示服裝的詞語一起連用,但它表示的意思是“服飾顏色的沖突”。在《牛津英語大詞典》中,clash就有這么一層意思——“Of colours: to go badly together, to kill each other”,而這一用法早在1894年就已出現(xiàn)。這么一說,網(wǎng)上還出現(xiàn)的一種相似譯法——clothing clashing——也就站不住腳了。第三種譯法是地地道道的字面直譯,從詞義上根本說不通。其實,最簡單不過的wear the same(或a similar)dress(或T-shirt、suit等)在很大程度上就能涵蓋“撞衫”所要表達的意思。澳大利亞的《信使郵報》(Courier Mail)2006年7月22日的一篇報道就是這么開頭的:“WHATEVER happens, don't wear the same dress as someone else. Be it the Oscars or even the Logies, this is an unwritten rule for all red-carpet-going women”(不管發(fā)生什么,千萬別與別人撞衫。無論是奧斯卡還是洛杰獎(澳大利亞電視獎),這對任何走紅地壇的女人來說都是不成文的規(guī)定)。
才出現(xiàn)不久的“撞臉”一詞的翻譯同樣也沒有什么捷徑。最好的辦法或許就是拐彎抹角,而不能一味地遵照“動詞+名詞”的順序。若要表示與某人長得很像,英語中有多個現(xiàn)成的說法:首先是look alike以及由其復合而成的名詞lookalike,如“They look very alike他們長得很像”和“He is a Tom Cruise lookalike他像是和湯姆•克魯斯從一個模子里刻出來似的”;其次是多義詞double,如She’s Madonna’s double(她跟麥當娜十分相像),但這個詞容易產(chǎn)生歧義,因為它同時還可以表示“替身(演員)”的意思;最后是源自德語的doppelganger(字面意思為double goer)。美國廣播公司的“早安美國”欄目在今年7月10日播出了以“Science of Celeb Doppelgangers”(名人撞臉的學問)為題的節(jié)目。